你提出的問題很關鍵。政府推行80歲以上免評才能申請外籍看護的政策,目的是簡化流程,減輕家庭照顧負擔,但這樣的制度確實可能帶來一些副作用與缺點。除了你提到的「外籍看護可能因此不願照顧重症病患」,以下是其他潛在的缺點與問題:

🔴 1. 資源錯置:輕症也能請看護
無須經過失能評估,可能導致一些身體狀況尚可、仍能自理的80歲長者也申請外籍看護。這會導致真正需要專業照顧(如失智、癱瘓、臥床者)的患者資源被排擠,等待時間變長。

🔴 2. 外籍看護人力短缺更加嚴重
台灣本就面臨外籍看護人力吃緊的狀況,若更多人符合免評資格,申請人數激增,可能導致人力供不應求。嚴重者可能引發黑市或非法仲介問題,抬高價格,影響整體照顧品質。

🔴 3. 工作難度與待遇失衡,影響看護意願
由於雇主選擇增加,看護可以「挑輕鬆的工作」,不願接受重症、臥床、高照顧負荷的病患。重症患者家庭雇主可能找不到看護,或需額外提供更高薪資與福利,才能吸引人力。

🔴 4. 可能削弱長照制度推動
原本的長照2.0制度設計是希望優先使用社區照顧、日照、居服等本地服務,再根據評估狀況申請外籍看護。免評政策可能讓家庭直接跳過長照系統,不利於長照資源整合與發展。

🔴 5. 濫用與道德風險家屬可能申請外籍看護後,讓其從事非照顧性質工作(如家事、煮飯、幫忙帶孫)。這會偏離「照顧失能長者」的初衷,也可能對外籍勞工造成剝削。

🔴 6. 外籍看護權益與工作環境惡化雇主數量增加,但重症照顧壓力大,外籍看護缺乏選擇權時可能被迫接受過勞工作。缺乏監督機制會導致工時過長、未休假、人權受侵害的情況惡化。 延伸閱讀 : 代書忙什麼

✅ 建議配套措施(供思考)
保留免評但設立「照顧強度區分」,例如重症家庭優先配對看護。

強化長照服務與外籍看護整合,設計「輕症→長照;中重症→外籍看護」導向。

增設對看護工作條件的分級薪資與獎勵機制,提高照顧重症者的誘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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